2015辽宁沈阳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温馨提示 |
来源: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5-3-6 10:39:50 |
本网讯 沈阳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将于3月14日进行,现就广大考生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,提示如下:考前领取准考证 为保证按时参加考试,请考生按报名点规定的时间,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,并核实好本人的有关信息,考生要仔细阅读《准考证》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,以及背面的考生须知,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。熟悉线路看考点 为了确保考生能够顺利赴考,请考生考前务必到考点学校,熟悉考点情况、行程路线,查看考场示意图。考试物品须带齐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。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(2B铅笔、黑色字迹签字笔、橡皮、直尺)。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。禁带物品看清楚 考生不能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点、考场: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)、 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、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;考生应尽量避免穿、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参加考试。考生须脱帽参加考试。考前安检要配合 考生要在考点学校门口进行初次检查,请重点做好如下准备:准备好准考证,携带的手机等禁带物品要交给考试工作人员统一保管。掌握时间别迟到 考生必须考前30分钟入场,开考15分钟后,禁止考生入场,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。入场后,要对号入座,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,以便核验。接到试卷细查看 考生收到试卷和答题卡后,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、准考证号等栏目。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、无法辩认的,答题卡一律无效。答题时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。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,填涂信息点时必须用铅笔(2B)涂黑。必须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。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,一律无效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;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遵守纪律勿违规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。考生在考试结束铃声响时,要立即停止答题,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,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。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,不准携带试卷、答题卡离开考场。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,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。 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,事实认定清楚,两年内不得参加此项考试,并记录在诚信档案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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